市城管委部署协调老城区公厕移交管护工作

06.11.2014  18:06

  近日,市城管委召开了关于公厕移交管护工作有关问题协调会。市城管委设施管理处、东湖区城管局、西湖区城管局、青云谱区城管局、青山湖区城管委、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1日《关于印发市区管公厕移交市政公用集团有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有关精神,会议就四个老城区现有管护的228座公厕(以实际移交的公厕数量为准)移交至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护进行了部署。 

  为推进城区公厕管护市场化运作,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四个老城区现管护的所有公厕(含与垃圾中转站连体公厕)全部移交至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护。 

  鉴于需移交的公厕数量较多,为避免出现公厕管护真空、确保移交管护无缝对接,采取分步分区移交的方式,即10月份完成青云谱区37座、青山湖区51座公厕的移交工作,11月份完成东湖区78座、西湖区62座公厕的移交工作(含公厕水、电表的过户)。 

  涉及移交公厕的管护人员,在编的,由各区自行安排;其他人员按照“人随事走、双方自愿、优先聘用”的原则,由公厕接管单位即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妥善安置。考虑到公厕的附属办公等功能性用房的建设均为区级资金投入,此次仅移交公厕,其附属用房的移交问题由各区报市政府明确。在公厕移交前,接管单位不得干涉公厕的日常管护,以免影响公厕的日常管理。 

  移交的公厕中涉及旧城改造等需要拆除的,应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由属地城区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在其周边进行还建。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主动与四个老城区公厕管护单位对接,四个老城区公厕管护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公厕的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