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相关管理部门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将追刑责

03.01.2017  13:03

城市桥梁上禁止垂钓

  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确保城市桥梁、隧道完好畅通,我市制定《南昌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桥梁、隧道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桥梁上禁止垂钓

  目前,我市城区已交付使用的桥梁共有218座,包括跨江大桥、跨河大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等等。这些桥梁、隧道的投入运行,有效改善了我市交通环境,但有些桥梁、隧道养护维修不到位,影响了桥梁、隧道功能的充分发挥。

  为加强桥梁、隧道安全管理,确保桥梁、隧道完好通畅,城市桥梁、隧道上禁止下列行为:擅自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履带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桥梁、隧道上行驶;在城市桥梁上修理车辆或垂钓;利用城市桥梁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的施工作业等其他损害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行为。

   未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我市要求,城市桥梁、隧道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检测评估,为城市桥梁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隧道存在安全隐患但尚未影响通行的,其养护维修单位应及时变更承载能力等指引标志,设置警示标志,进行加固处理。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其养护维修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涉及跨赣江桥梁的,还应当向人民政府报告。

  同时,城市桥梁、隧道出现塌陷、断裂等突发情形时,负责城市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立即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行人通行,并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危急时,城市管理部门可先行采取封闭桥梁、隧道等紧急措施。另外,城市桥梁隧道养护需维修单位作业时,应避让交通高峰时段,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情况,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高小茜 实习生 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