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昌九管理处出台督查工作办法促作风转变

28.11.2013  11:39
  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日前,昌九管理处出台了《督查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探索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新方法、新途径。   据悉,根据管理办法,督查工作由管理处党委负责组织领导,纪委负责具体实施。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和全员轮值制,组长由处党委委员轮值,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轮值,相关工作人员从各部门工作人员中临时抽调,采取督查、调研、指导、信访受理等方法开展督查工作。办法明确,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掌握情况、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对调研中发现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督办、协调、反馈等方式解决。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整改不力和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   办法实施后,管理处将把督查结果和督查整改情况作为该单位绩效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丛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