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江西商标受理窗口公告

28.02.2017  21:02

为方便我省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江西商标受理窗口将于3月1日正式设立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依据

为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江西工商局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设立江西商标受理窗口。

二、受理业务范围

本窗口负责江西省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做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管理工作;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委托授予的权限,本窗口只负责受理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申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公司的商标申请不在本窗口受理范围内。

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质押、许可备案等其他业务不属受理范围。

三、收费标准

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业务名称

 

收费标准(人民币)

 

  备注

11

受理商标注册费

 

600元/件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22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3000元/件

 

 

33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3000元/件

 

 

说明:

1、以上收费项目属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规费,不论商标是否注册成功,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将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回单)交由一份由商标受理窗口留存。

2、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一般在收费后三个月左右,向申请人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邮寄至江西商标受理窗口,由江西商标受理窗口核验无误后,通知商标申请人至窗口领取。

四、窗口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江西省工商局一楼注册大厅)

五、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国庆、春节假期前一个工作日:9:00-11:30(与北京商标大楼时间一致)

说明:

因需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数据传输,正常工作日下午4:00以后和春节、国庆假期前一个工作日的11点以后停止受理申请资料。

六、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0791-86362861  0791-86350448      

七、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商标注册风险。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的注册核准工作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申请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不予注册公告的,商标注册费不予退还。

2.商标受理窗口不提供查询服务。为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建议申请人在向受理窗口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前,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条等有关法律规定。并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查询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减少被驳回的机会。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

4.《商标注册申请书》请申请人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http://sbj.saic.gov.cn/sbsq/xshqshsh/下载填写后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窗口。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前请仔细检查,提交后不得改动。

  附件:

  1.商标注册的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点击右键另存为)

  2.商标质押的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点击右键另存为)

           

               江西商标受理窗口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