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赣高速“12·13”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受处分

06.05.2015  13:38

  中新网广州5月6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已受到处分。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官网南粤清风网6日通报,经查,有17人对事故负有责任。其中,涉及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12人,包括受党纪、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