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局关于举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23.09.2015  12:35
赣粮检〔2015〕7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根据201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省局定于2015年10月中下旬举办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国家粮食局、省法制办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和执法实践者授课。培训班学员通过培训,并参加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者,将由省粮食局核发国家粮食局统一监制的《粮食监督检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在编(行政或事业性质)且未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程序和责任;

3、粮食流通环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范畴和权力;

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实践和案例分析。

三、其他事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资格培训工作,广泛动员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夯实基础;

2、各设区市汇总的本辖区参训人员名单和各省直管试点县(市)粮食局参训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送省局监督检查处,以便安排培训;

3、需申领《粮食监督检查证》的参训人员,请认真填写《粮食监督检查证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和设区市粮食局(省直管试点县直接报省局)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并提交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后须注写姓名),由设区市粮食局收集后在培训班期间集中交会务组,以备制作粮食监督检查证件;

4、培训班按要求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领证;

5、对近两年遗失、损毁《粮食监督检查证》需申请补领者,请填写《粮食监督检查证补办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设区市粮食局(省直管试点县直接申报)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补办;

6、培训班需交纳适当的培训、资料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晟 

  联系电话:0791—8621194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报名表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申请表

3.《粮食监督检查证补办申请表

 

 

江西省粮食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