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赣粮检〔2014〕1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按照国家粮食局的有关部署和全省粮食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省局在全省粮食收购过程中开展了以遵守“五要五不准”守则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工作。为更好地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督促粮油收购主体切实遵守“五要五不准”守则,省局决定组织开展“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的工作目标
按照“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摆在首位”的要求,对2013年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进行回顾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达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粮食流通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种粮农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效果。
二、“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严格对照省局有关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回顾。
(一)工作组织是否到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是否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运转协调有效;责任领导和责任科(股)室是否切实履行了相应职责;是否召开了相关会议对各环节工作进行及时研究部署。
(二)工作开展是否扎实。粮油收购期间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专项治理是否做到了对象全覆盖;县级专项检查频度和力度是否到位;市级是否开展了督查巡查;查处案件是否及时,是否依法依规;对已造成售粮农民损失的案件是否及时挽回了农民损失;相关案例、工作报表和总结报送是否准确及时。
(三)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粮食经营者对专项治理工作是否总体满意;售粮农户对专项检查工作是否总体满意;不满意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对不满意问题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三、“回头看”的方法步骤
“回头看”采取市、县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市、县自查(2014年1月20日前)。各地尤其是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召开机关“回头看”专门会议、邀请粮食经营者和种粮农户参加座谈会以及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掌握和研究对本地区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的总体落实情况,分析督促执行“五要五不准”守则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提出加强改进措施。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派员参加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会议和走访活动。各地开展“回头看”自查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粮食局汇总后于2014年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局监督检查处。
(二)省级抽查(2014年1月31日前)。省局监督检查处会同监察室等处室,根据各地“回头看”自查报告,结合平时掌握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市、县的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地区,将要求在明年从严从紧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大督导力度,实行跟踪问效。
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放过,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将其中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督促落实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工作常态化,形成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江西省粮食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