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我省全面开展防洪隐患排查工作

13.06.2017  00:31

近日,汪洋副总理针对长江防洪隐患作出重要批示。国家防总就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排查防洪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6月7日,省防总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县(市、区)防指在前一阶段防汛检查的基础上,对小型水库、塘坝、中小圩堤等水利工程、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和设施、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和监测预警设备、基层防汛队伍和物资物料、防汛薄弱环节的责任制落实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重点排查未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在建涉河工程、省防总前两次防汛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易发生内涝城市的应急预案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白卡发放等内容。并要求对排查出的防洪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于6月底前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6月8日~11日,省防总派出11个督导组赴各地开展防洪隐患排查专项督导。此次督导,共抽查了30个县(市、区)的159座工程,发现防洪隐患128处,督导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强化措施,立即抓好隐患整改。目前,各市、县(市、区)正按照省防总统一部署,开展防洪隐患自查和抽查工作,并强化隐患整改。省防总将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督导,确保6月底前按照国家防总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