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糊涂 出钱帮朋友逃跑 男子犯窝藏罪获刑

11.06.2015  17:15

  本报讯 刘国华、胡玉兰、江南都市报记者龚汉斌报道:明知朋友因伤人成为逃犯后仍出资帮其跑路,6月10日,记者获悉,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人肖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审案法官介绍,2011年3月1日,犯伤人案的郭某伙同孙某(均已判刑)逃匿至乐平市后,电话约被告人肖某见面,告知其在南昌出了事,并将孙某在打架过程中开枪伤人的全部经过告诉肖某,还向肖某提出借钱欲潜逃,肖某将随身携带的3000元现金交给郭某。随后三人到宾馆的二楼泡脚按摩时,肖某、孙某被南昌警方抓获。在公安机关询问时,肖某仍为孙某隐瞒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