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税系统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4.10.2015  13:04

  日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向社会发出公告,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至此,我省地税系统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规定全面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为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58号公告和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此次公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项,并将“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审批”调整为“行政确认”,更名为“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确认”;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调整为“行政确认”,更名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确认”;将“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审批(核报同级人民政府)”调整为“行政确认”,更名为“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确认(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及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减征的核准”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其他”。

  《公告》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此次公布取消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多是涉及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核准事项,含金量高,对释放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