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抓住关键环节推进法治建设

18.11.2014  09:47

  省委书记  强卫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网日前推出“百名地方官员谈法治”特别策划,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应邀谈心得体会、思考见解和工作部署。从今日起,本报将连续刊载,以飨读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这“三个关键”,把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实好。其中,社会公正是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诚信是法治的重要基础,社会秩序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三个关键”是加强法治建设的三个支点,构成了稳定的“三角支架”。

  第一,要确保社会公正。公平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决定》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等方面都对确保社会公正提出了要求,通篇贯穿了公平正义的理念。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促进公正、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

  第二,要提升社会诚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当前,人们普遍觉得社会诚信缺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的法治观念淡薄。《决定》强调,要加快建设“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等等。这些重要部署,对提升社会诚信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紧紧抓住政府、公民、企业三个环节,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公民和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不断提升全省诚信建设水平。

  第三,要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规范社会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我们既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也要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