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通报1起违规收送“红包”典型问题

17.06.2015  20:48

  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治理“红包”问题常态化,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日前,新余市纪委对1起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发出通报,具体是:

  经查,2014年春节前,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原正科级干部唐华(现已退休)在办公室收仙女湖区钤阳中心小学校长王建勇“红包”6000元。根据“违反规定收送‘红包’,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的规定,经仙女湖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华党内警告处分;经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研究决定,免去王建勇仙女湖区钤阳中心小学校长职务;经仙女湖区钤阳办事处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勇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持续治理“红包”问题,是市委、市纪委铁了心要一抓到底的专项工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记“当干部就不能收送‘红包’,收送‘红包’就要丢官帽”的纪律要求,既要坚决拒收“红包”,又要坚决不送“红包”,坚守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纠正“四风”,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持续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

  通报要求,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集中整治各类“节日病”。对顶风违纪违规收送“红包”者,坚决执行“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在严惩收“红包”者的同时,严惩送“红包”者。对反复出现“红包”问题,而又不主动查处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