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网络募捐须公开信息

19.12.2019  10:0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王壮壮报道:12月18日,记者获悉,《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红十字会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国务院民政主管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接受捐赠的红十字会应当在收到捐赠人申请之日起20日内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此外,我省确定,每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所在的周为本省红十字博爱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