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种类或有调整 新国标年底有望出台

24.01.2014  18:34

李广军 摄

  日前,从广东中山市召开的“2014年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理事大会暨国家标准《红木》修订起草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已执行了14年的《红木》国标已启动了修订工作,今年年底此项新国标有望出台。

  旧国标遇新难题

  据了解,2000年8月1日起实施的《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由国家林业局提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起草。该标准规定了红木树种名称及其木材的类别和特征。适用于现时红木家具及其他红木制品用材的经营贸易、检验及鉴定。

  国标中规定了5属8大类33种红木。5属为:紫檀属、黄檀属、崖豆属、铁刀木属、柿属。8大类为: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鸡翅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该标准规定,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必备条件的木材。此外,上述5属中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的也可称为红木。

  然而,随着市场的变化,《红木》老国标遭遇了新难题。去年6月12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后,巴西黑黄檀、檀香紫檀、交趾黄檀、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伯利兹黄檀、卢氏黑黄檀等树种的木材被列入国际贸易中禁止或限制商业贸易的木种。这一规定,给原本就缺乏木材原料来源的我国红木家具产业带来了新限制。红木原材出产国的压力、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都为我国红木家具产业的发展之路带来许多障碍。在上述背景下,修订《红木》国标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新国标如何定引发争议

  专家认为,红木是个老概念,以前是专用名词,老辈人以此特指以东南亚各国红酸枝为代表的深红色硬木。但2000年颁布《红木》国标时,把它作为了一个集体名词,泛指符合某些特定标准的5属8类33种材。这种概括其实有不妥之处。但既然《红木》国标十几年前就成了事实,而且之后对行业对消费者和收藏界都有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那就不妨在此基础上让它更完善,更适合行业发展。

  《红木》新国标该以何种面目出现,引发了业界的一场争论。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红木》国标早已过时,建议废弃不用,同时也不应再制定任何新国标,而应把对木材的选择权交给市场和消费者,只要是好材料,企业可以自主决定使用,然后交给市场检验。因为老国标制定时参照的木材大都是明清时期用的老材料,那时交通极不发达,进来的好材料有限,主要是附近亚洲国家所产,现在交通条件改善,亚、非、南美洲等世界各国的好料都可以源源不断地进来,此时再弄什么国标出来,只会束缚产业发展。

  这种意见遭到了反对,反对者认为,如果把用材选择权交给企业和市场,那么树种的俗称、学名与拉丁文名字之间便难以规范统一,很容易造成市场混乱,让有些不良商家鱼目混珠谋取暴利有了可乘之机。因此,《红木》国标还是应修订。

  专家呼吁增加种类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红木家具行业现在面临材料危机,国标中主要红木用材枯竭,33种材当中现在只剩下刺猬紫檀、微凹黄檀、非洲鸡翅木等三四种还有一些活体存量,其他的都无存量,而且消耗殆尽。因此,参与《红木》新国标修订讨论的不少专家都呼吁,要发展红木产业,那就要扩大树种,不妨把好的树种多收进去一些。颜色深红的“红檀”、跟黄花梨很像的大叶黄花梨,还有跟紫檀色泽接近的“科檀”都呼声甚高。尤其是大叶黄花梨,学名叫长叶鹊肾,这几年在市场上很受欢迎,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有专家认为,增加红木树种,在丰富传统家具的材料种类的同时,还可以避免对单一红木家具材料的大量采伐所造成的生态环保压力。红木树种稀缺,生长缓慢,比如缅甸木材的采伐已经延伸到了500公里以外,以后势必越用越少,要加强对珍稀树种的保护。成功开发应用优秀新材料,带动更多的新材料进入市场,对推动传统古典家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也有专家指出,在新材料开发上,一是要有科学的树种鉴定;二是要考虑具备一定的资源量;三是各项指标与哪一个树种进行比对;四是要做应用性试验。目前不在《红木》国标内的未必不是好材料。树种没有最好,主要看如何应用、用在什么地方。

  而对于专家们的争论,业界收藏人士则表示,收藏红木家具,归根到底收藏的是文化,是艺术品,家具款型和艺术韵味很重要,要讲究材质和形制,但不要唯材质论。

  南方日报记者 许蕾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