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约法三章和十项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管理

28.04.2014  13:08

     4月25日,记者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明公安工作纪律”省公安厅在线访谈获悉,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公安民警约法三章》和《江西省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力度。同时,开通运行12389电话举报平台,专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据悉,《江西省公安民警约法三章》是:严格依法办案,决不允许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优质高效服务,决不允许冷硬横推、趋利办事;勤政廉洁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江西省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项规定》包括不得对群众报警求助、投诉事项置之不理,不得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不得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私分、挪用、非法占有涉案财物等十项内容。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所在单位领导未主动发现,或发现后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问责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予以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和巡视组将不定期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

    12389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的范围是: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职责和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控告和检举;以及涉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等。目前,我省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已经统一开通了12389专用投诉举报电话。(来源: 江西日报 记者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