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建行政首长负责制 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07.02.2014  12:45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周浔报道: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以下称“约法三章”)。昨日记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就进一步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下发通知,明确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审批和监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市、县、乡要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反“约法三章”的问题。

  同时,严格审批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落实情况要向社会公布

  通知提出,要强化监察和审计。各级监察、审计机关要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自觉接受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系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对弄虚作假、落实不力,违反“约法三章”的典型问题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来源: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编辑: 李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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