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被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
10.07.2015 18:0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厅印发的《2015年江西省农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上获悉,龙南县被列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
近年来,特别是《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以来,该县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目标,把握苏区振兴发展机遇,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育了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
今年以来,县农业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了粮油生产、园艺生产、畜禽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服务、农村能源、农村政策宣讲8个农业科技服务小分队分赴各乡镇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和送科技服务下乡活动,开展农民培训或举办讲座12期,培训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创业人员(合作社和经纪人为主)1000多人。同时,该县还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培训,农业技术人员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等各类实验实训场地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田间教学。今年共培训350名职业技能、农业科技学员,3850名普通农民。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整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省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95万人左右,其中生产经营型2万人左右,专业技能型1.05万人左右,专业服务型0.9万人左右。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0.07.201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