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A级景区应有强制退出机制

10.04.2015  18:18

  据媒体报道,近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清远有一5A级入了“黑榜”。

  对于景区而言,如若能评上5A级,自然算是登上了金字塔顶。不管是对于提升景区美誉度,还是招揽游客,抑或是城市营销,无疑都有巨大裨益。此次国家旅游局对违规景区进行警告,在某种程度上,固然能达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究竟能否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有待观察。笔者认为,对违规A级景区不能止于警告,警告毕竟不是一种硬性约束,只有真正实行退出机制,才能保证A级景区的含金量。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无形之手”,就是资源越稀缺,商家的话语权越重,垄断逐利的冲动越强。五台山、夫子庙等旅游景点即使被摘牌,也可以凭借名气“吃老本”,但是清远的旅游景区则不然,毕竟清远名头还不够大,依靠评级扩大营销手段。因此,如果清远景区违规,实行A级景区退出机制,无疑将为其悬起“达摩克利斯之剑”。

  事实上,早在多年前,由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正式出台,作为推荐性标准,它并不带有强制性,即使有退出机制,也基本上从没出现过退出先例。2005年重新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也只是增设了5A级景区评定内容,没有对退出机制作出强制性措施。如此看来,这一次的警告也极有可能是纸老虎,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