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纪委出台在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暂行办法

18.02.2017  04:10
  日前,为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有关精神,九江市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暂行办法》,共六章20条,对审查组临时党支部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教育管理、组织领导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2月16日,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九江市纪委“2.16”案审查组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推选产生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正式成立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委员会。这是九江市纪委成立的第一个审查组临时党支部。

  会上,市纪委常委、正县级纪检员帅学仁指出,希望临时党支部在机关党委和执纪审查部门党支部的指导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市纪委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对《暂行办法》精神进行了讲解。临时党支部书记(案件室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市纪委执纪审查安全方面有关制度规定。(九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