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0.04.2015  18:29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浮梁县林业局驾驶员金柳峰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24日,浮梁县林业局驾驶员金柳峰违规使用公车带家人去亲戚家吃饭。鉴于其为临时聘用人员,经浮梁县林业局研究决定,责令金柳峰承担车辆运行费,并作出深刻检查。经浮梁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林业局副局长汪国良进行诫勉谈话。

珠山区昌江街道麻石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段晓晴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2年5—6月,段晓晴3次收受申请廉租房的社区居民购物卡共计800元,经昌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段晓晴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保持政治定力,自觉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对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并进行点名到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景德镇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