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检去年以来“清理门户”54人

02.12.2015  09:43

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零容忍” 对9起典型案例点名曝光

  12月1日,记者获悉,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字当头,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去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4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省纪委对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省纪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江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和金融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一律点名曝光。在“清理门户”的同时,对于监督失职、工作缺位、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的纪检监察干部,江西同样抛出“撒手锏”。比如,身为武宁县重点项目指挥部监督组组长的该县纪委原副书记雷某,对违规发放补贴不仅不反对,而且带头领取,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据介绍,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防“灯下黑”的同时,不断提高以纪律为尺子监督执纪的能力,当好“啄木鸟”。今年以来,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34起,处理12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1人;省市两级纪委公开通报70次,曝光典型案例219起。(记者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