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要当“守纪坐标”
杜 伟
纪律是党的生命,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干的就是“打铁”的活儿,自身更要过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自身法治思维和纪律意识,切实在砥砺思想、示范感召、监督约束上做足功课、下好功夫,在全社会当好“守纪坐标”。
用学习教育打底子,练就基本素养。纪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纪检干部若学不深、悟不透,就如交警不懂交规,如何去执法,又如何去教育车主?一方面,要强化政治素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要加强法规学习,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逐章逐条学习原文,进一步夯实贯彻执行纪律规定的坚定性自觉性。
用典型示范树样子,不忘天天照镜子。“巴山红叶”王瑛、“雨林啄木鸟”郭光庆、黑土地“铁娘子”刘淑芬……近年来,纪检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纪检干部树起了精神标杆和行动示范。面对“镜子”,纪检干部既要把准传承这些先进典型的精神内涵,更要在学习效仿中付诸实践。学习典型对党忠诚,在政治上扎根定魂,始终坚守“纪检人”人生信仰和精神家园;师法榜样干净为人,始终坚守纪律和道德防线,在各种诱惑面前不忘初心,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效仿楷模敢于担当,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勇于亮剑,面对矛盾难点迎难而上,在办案干事中不断锤炼担当品格。
用群众监督立尺子,当好“透明人”。王岐山同志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随着反腐败斗争逐渐进入深水区,被拉拢腐蚀甚至“围猎”的风险正不断增加。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欺瞒组织者有之,跑风泄密者有之,拉关系抹案子者有之,这些“灯下黑”现象严重败坏干部队伍的形象。纪检干部不仅需要强化自我监督,更需要群众监督这把尺子。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百姓监督就是群众信任的思想,把群众的批评和提醒当作关怀鞭策,不断在思想源头审查检视自己,始终保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
用纪律规矩扎笼子,做到心中有戒。明代大儒方孝孺曾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用“廉”“正”“严”为自己构筑“三位一体”的约束之笼、防护之盾,确保始终做到不违规、不逾矩。守廉,才能危而能拒、诱而不动,方显英雄本色;持正,才能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方能秉公执纪、处事公正,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从严,才会以严守道、以严凝神、以严聚气,才可及时调校暴露出来的瑕疵缺点,用严的要求打造全党信赖、人民依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