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16.11.2015  21:12

   突出主业 敢于亮剑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新余新闻网11月16日讯 (通讯员朱黎兵)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纪律审查工作成效显著。

   突出重点 精准发力

  年初,新余市第七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指出,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截至目前,市纪委先后对5名县处级干部实施了“两规”措施并立案调查,除了市政协副秘书长汤某某案件仍在调查取证外,其余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区纪委也立案查处了多名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案件。还注重查处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就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人,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纪律。

  今年1至10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98件(次)、问题线索处置335件、立案176件、结案178件、处分人员201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1.02%、115.5%、40.8%、61.3%、44.6%、9.3%, 全市立案查处的县处级干部案件、贪污贿赂案件,分别达15件、34件,同比分别上升8.5%、5.6%。不论案件数量,还是增幅,都是前所未有的。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法纪效果。

   上下联动 整体推进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的带动下,全市县区、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办案力度持续加大,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渝水区纪委先后查处了区审计局公共工程审核中心原主任科员廖某,城北办事处原党委书记皮某等以权谋私腐败案件,分宜县纪委查处了洞村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张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吴某等贪污受贿腐败案件。目前,这些案件均已经侦查结束,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区纪委对乡镇纪委实行纪律审查工作考核机制,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县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划分办案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建立以案代训机制,抽调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到市、县一级协助办案,在实际办案过程传授纪律审查工作的方式技巧,着力解决乡镇纪委不想办、不敢办、不会办等“办案难”问题,实现全市乡镇纪委突破“零办案”。

   聚焦主业 加强协作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安排上,不断向查办案件一线倾斜,增设案件检查工作机构,配强配齐办案人员。市纪委在原有2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使纪检监察室增加到4个,并增配办案人员,调整后的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机关和编制总数的57%、66.1%。分宜县纪委纪检监察室3个,渝水区纪委纪检监察室2个,均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增配办案力量,切实将人员力量向办案主业倾斜,有效增强办案后劲。

  同时,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十分注重完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发挥了公检法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职能,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切实增强了办案合力。

  今年,市纪委明确将完善办案协作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目前正在依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结合新余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为全市的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3月份,市纪委在查办市人防办原主任艾某案件中,发现赣州银行新余分行原行长赵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及时与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联系,一同协作,及时移送公安经侦部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