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挂点乡镇和访企听诉正风活动

03.04.2015  20:59

  近日,新余市组织开展市、县(区)纪委领导挂点乡镇(办)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进企业、听诉求、正作风”活动,通过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现象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改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此次活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即:挂点全市所有37个乡镇(办),走访全市所有380家“四上”企业。由市、县(区)纪委领导带头,每人分别负责挂点两个乡镇(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每人走访2个“四上”企业。

  活动主要采取调研、座谈、问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纪委领导挂点乡镇(办),帮助乡镇(办)党委、纪委明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指导督促乡镇(办)党委、纪委围绕“四风”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督促乡镇(办)党委、纪委着力梳理和解决基层反映较为强烈和集中的信访反映,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走访企业,引导企业了解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了解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涉及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方面的具体问题,了解企业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评价和期待,重点解决企业反映的办事难、机关效率低、服务差以及对企业“索拿卡要”等机关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一批影响企业发展的典型问题,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为确保活动实效性和严肃性,市纪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和推进,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问题的办理情况要形成相应的工作报告;在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形象。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新余市纪委  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