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某某等人在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矿案

03.02.2015  02:21

据查,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练某某、郭某福、郭某球、唐某某、张某某、郭某林等六人擅自在安远县鹤仔镇阳佳村白沙塘(高洞下)非法开采稀土矿。经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练某某等人非法开采造成22吨稀土资源损失,价值784.08万元。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对练某某等人以非法采矿罪依法提起公诉,安远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练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