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查组向新建县长堎镇党委反馈巡查情况

17.08.2015  13:45

  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8月12日,市委第一巡查组组长徐勇华代表巡查组向新建县长堎镇领导班子反馈巡查情况,新建县副县长兼长堎镇党委书记夏云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2日至7月2日,市委第一巡查组对新建县长堎镇进行了集中巡查。巡查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市委关于巡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台账,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集中巡查工作任务。市委“五人小组”、市委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查组工作情况汇报。

  徐勇华指出,巡查中干部群众反映了新建县长堎镇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淡化,对党员干部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范不力;镇纪委很少主动查办案件,对反映村干部的举报件调查不深入。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费用不减反增的问题。三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村账镇管”制度流于形式,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报账、资金违规外借的问题。四是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严重、拆迁补偿监管存在漏洞,有的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个别村拆迁补偿未按标准核定。五是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较多,一些干部组织纪律涣散,服务意识淡薄,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巡查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徐勇华代表巡查组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镇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常抓不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管理。镇纪委要落实“三转”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费用不减反增等问题,要认真整改、举一反三;要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防止“四风”反弹。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对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报账、资金违规外借的问题,开展集中整顿,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村账镇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开支监管。四是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拆迁补偿监管,对工程建设规避招投标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治理,并严查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徐勇华要求,长堎镇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查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查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夏云峰表示,这次巡查是对长堎的“问诊体检”,为我们找准了廉政上的差距、监管上的漏洞、作风上的懒散和发展中的“短板”,我们完全认同并接受巡查组所指出的问题,将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巡查整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动、明确责任、标本兼治搞好整改。二是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及时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巡查反馈意见,主动“对号入坐”,反躬自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行思考,做到“全面体检、对症下药”。三是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反馈的问题实行“销号制”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市委巡查办有关同志,市委第一巡查组副组长江文升及其他成员,长堎镇党委和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长堎镇其他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辖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6月29日停电公告
  6月29日6:00--10:00110kV广南中国南昌
6月27日停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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