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06.09.2016  19:09

  近日,新余市委各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重点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要求和意见建议。

  据了解,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五个巡察组于今年4月11日至5月26日分别对市成教中心(电大)、市旅发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仙女湖区、市委党校5个地方和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市委两个巡察组于4月11日开始,分别对高新区、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区县乡换届风气进行了专项巡察。

  据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此次巡察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了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分宜县、仙女湖区县乡换届风气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换届纪律学习宣传还不够到位,未及时组织干部集中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法规文件;换届前未及时签订领导干部严守换届工作纪律承诺书。落实上级换届纪律还有差距,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换届机构不够健全。换届违纪问题查处机制不完善,遵守有关组织人事纪律有差距,有的地方存在跑风漏气现象。

  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渝水区、高新区县乡换届风气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手段不够充分,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不及时。贯彻落实换届纪律要求不到位,监督指导跟进不及时,换届专题谈心谈话没有及时记录。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有的地方换届时研究干部的文书档案不够规范,资料归档不够及时,有的地方未落实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参会人员逐个表态的要求。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成教中心(电大)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部署少。党建工作薄弱,“三会一课”等大多流于形式,党员发展工作滞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津补贴、奖金发放不规范;合作办学不规范,存在办学风险和廉政风险。教学管理弱化,安排面授课程少,学生到课率低。履行成人教育职责不到位,社区教育工作停滞不前。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旅发委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贯彻全市旅游发展战略不够到位,重宣传轻建设,旅游发展实际效果不明显。纪律意识不强,没有如实向组织部门报告选人用人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不够规范。党的建设缺失,党员队伍管理松懈,干部责任心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旅游专项经费没有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有的班子成员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党的建设缺失,机关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发展党员没有严格遵循有关程序。机构改革推进缓慢,推进改革能力不足,推进工作力度不够,机构人员配备滞后,事权下划难以落地,基层人员严重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对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松散,部分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下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风险。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仙女湖区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建工作有差距,党建工作领导分工不合理;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对少数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处理不及时;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农村“三务”公开不彻底;少数干部存在索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选拔任用干部不够规范,少数乡镇临时工清理不彻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行为,一些工程项目建设规避公开招投标。推动旅游事业发展成效不明显,规划缺失、体制机制建设滞后。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县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对党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全面、不够有力,对党校教师外出讲课管理不严,学员管理工作存在不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欠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三会一课”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差距,有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违规挤占新校区基建专项资金。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管不力,主体工程超概预算比较大。

  此外,巡察发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分别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市委各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时还传达了市委对各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市委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下足功夫,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