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组织企业申报省级进口贴息资金
26.09.2014 21:17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本报南昌25日消息(记者 熊晓生)记者今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从即日起,该厅组织企业申报2014年省级进口贴息资金,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与财政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初审,认真审核辖区内进口贴息资金待审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10月21日-24日,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复审。
据悉,企业申请条件:在省内注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设备应当是2014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技术应当是2014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的条款。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6.09.2014 21:17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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