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认真组织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

17.07.2014  10:22

  广昌县认真贯彻《江西省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实施方案》(赣农办字[2014]40号)精神,积极策应省、市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

   一、认真组织。组织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安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广昌县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乡镇指定兽医站长为“乡镇兽药监管执法工作责任人”,使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二、加强宣传。一是印制了“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须知”280份下发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户。二是结合瘦肉精监测、假劣兽药查处、疫病巡查等业务工作,深入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户宣讲《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规范行动》有关内容,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辖区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指导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清理规范工作。

  三、加强督查。在抓好宣传、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畜牧兽局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省、市关于开展2014年假劣兽药查处活动、瘦肉精监测工作,对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户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情况进行了二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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