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组织《刑法修正案(九)》专题研讨学习

04.09.2015  09:40

为进一步帮助检察干警及时掌握《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背景、修改意图及适用情形,切实保障《刑法修正案(九)》能够在基层检察院得到正确及规范实施,8月31日上午,赣州市 南康 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了专题研讨 学习

据了解,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总则、分则共52处进行了修改。其中,既有新增罪名条款,又有变更的刑罚规定或量刑情节,更有9个死刑罪名被取消。

此次研讨 学习 ,该院为参加学习的干警分发了《刑法修正案(九)》全文复印资料、新旧法对照学习资料。并分别对修改的条款,从立法目的、修改审议、基层检察机关适用注意等多个方面进行解读。期间,各位干警还听取了侦监部门、公诉部门干警对适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了可行性对策。

学习座谈中,该院检察长马维新指出“此次刑法修改内容涉及较多,从对惩处恐怖活动、校车或客车超员超速、暴力袭警等犯罪作出新的规定,到将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贪污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进行的修订,,都无疑体现了我国惩罚犯罪的决心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积极态度,还请各位干警抓好学习并做好实施应对工作”。(何龙)

供稿:赣州市 南康 区检察院

(原标题: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组织《刑法修正案(九)》专题研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