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我的家风”征文活动的通知

11.03.2014  07:58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宣传部:

为更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江西省文明办将在全省开展以“传家风 扬美德”为主题的“我的家风”征文活动,旨在以优良的家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将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由省文明办进行表彰奖励。

省直各单位参加征文活动的稿件请于2014年4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报送到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工委宣传部将从中择优选送参赛。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志兵,联系电话:86242273.

 

附件: “我的家风”征文启事

 

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2014年3月10日

 

 

 

 

 

附件:

我的家风”征文启事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子女的身上,有着父母的影子; 一个人的言行,体现家庭的素养。劝人行善积德,力行勤俭有为,那些积极向上的家规祖训,渗进我们的血液,渗进我们的文化,影响着我们的社会风气。

家风、家教,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家风家教,是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观体现,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文明办将在全省开展以“传家风扬美德”为主题的“我的家风”征文活动,旨在以优良的家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征文要求 :征文稿件要紧扣“家风、家训、家教”等主题, 讲述“我的家风”,强调故事性、可读性和启示性。稿件要求以小见大,以第一人称叙述讲故事的手法,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的故事,突出启示性、可读性,体裁以通讯、随笔为主,每篇字数在 1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