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全省首家依托国有企业党、团组织建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正式成立

26.03.2014  18:22

3月18日上午,江西省首家依托国有企业党、团组织建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朝阳观护基地”在南昌揭牌。基地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与江西饭店共同建立,将对在南昌无有效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教育、矫治,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促使顺利回归社会。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也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三无”涉罪未成年人由于观护帮教困难,其羁押率、起诉率均比其他涉罪未成年人高。如何在司法过程中真正实现对“三无”涉罪未成年人平等保护,始终困扰着司法工作者。

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措施,由社会力量在诉讼期间对其进行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的帮教模式。

观护基地一般设在企业、学校,通过成立观护组织,选定专门的观护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日常的教育考察、帮教矫正工作,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并为司法处理通供依据,是涉罪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了有效贯彻对“三无”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此,该院深入南昌市众多企业、学校走访了解,最终选定与党、团组织完善、工作岗位众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突出的江西饭店共建立“朝阳观护基地”。

当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与江西饭店签订了《共建朝阳观护基地协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迎春致辞并为基地揭牌,同时为江西饭店党、团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据悉,江西饭店将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成立观护帮教工作小组,安排具有爱心的党、团员作为观护人员,观护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检察机关对观护对象的刑事诉讼活动,在充分了解观护对象的心理状况的前提下,对观护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教;观护帮教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

据介绍,为保证观护帮教的效果,观护帮教工作小组将定期制作考察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在帮教结束后,检察机关将定期回访帮教对象,对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其入学、就业,确保观护帮教对象能重新走向社会、真正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