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01.08.2016  17:31

  近日,省住建厅为进一步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重点查深基坑工程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监测、现场实施等情况,查模板支撑系统危大清单辨识,查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现场实施等情况,查市政污水管网(井)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管道(井)等密闭空间作业审批、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配备、现场实施等情况。

  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工程。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情况,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备案、验收检测、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情况,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设备安装、顶升、使用、拆卸过程的安全行为等情。

  三是高处作业吊篮工程。查高处作业吊篮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实施等情况,查落实《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情况。

  四是雨季和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查汛期施工应急防范措施及现场落实情况,查夏季施工防高温管控措施及现场落实情况。

  五是防范高处坠落。查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等情况。

  省住建厅要求,做到全覆盖。检查不能留有“死角”和盲区,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校园区)、郊区和乡(镇)的在建工程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到零容忍。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十分细致,对照标准规范,把检查出的问题一条一条地罗列出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明确隐患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隐患整改完成后,安全监督人员要到施工现场进行逐条对照复查,建立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严处罚。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或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采取经济处罚、停业整顿、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等综合措施,依法依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