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细化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5.06.2015  11:27

各设区市体育局训竞科: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评定工作,经研究,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赣体竞字[2015]5号)细化补充如下: 

凡当年申请晋升篮球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队员,在本次赛事中,平均每场比赛上场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二分球、三分球、罚球、篮板、快攻、扣篮、盖帽、助攻、抢断等技术统计的累积数据,必须是该队前五名的队员。

不符合以上规定者,一律不得晋升篮球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

篮球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细化要求,各设区市体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24日

抄送:省篮协、省学生体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