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是绿水青山的最后防线

08.05.2015  01:00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不久前,腾格里沙漠连遭企业违规排污一经曝光,引起舆论轩然大波。尽管相关企业已被按日处罚超过300万元,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也受到惩处,但这仍然无法挽回腾格里沙漠的生态损失。有专家称,作为中国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地下水遭到污染后可能千年万年也难以恢复。“腾格里之痛”无疑是当下环境问题的一个缩影。环境污染往往只发生在一瞬间,但环境破坏后的影响却关乎子孙万代。此次中央出台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最大亮点就是实行“终身追责制”。当然,若以人的自然寿命而计,哪怕责任人一辈子受处罚,也难以充抵环境恢复需要的时间跨度,但这一做法正是一种态度的展现:评判官员环保工作也将长远着眼,不再给监管不力者留下“拍屁股走人”的制度漏洞。

  要将终身追责落到实处,一者,需保持长期高压。环境污染曝光之际,民声沸腾、舆论抨击之下处理几个责任官员并不是难事,难的是一直“”着这些问题官员,惩处力度一直持续终身。眼下,一些问题官员“带病复出”常见诸报端。追责能否持续终身,这是一个关键问题。二者,强大执行力的前提是明确的规章制度。环境生态严重破坏到底要“严重”到什么程度?追究有关人员是追究到哪一级别哪一部门?这些细节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执行时才能有据可依,避免终身追责的硬拳头打在“集体决策”“无人担责”的软棉花上。

  其次,一些地方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的背后,其实还是短视的“唯GDP论”作怪。终身追责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还应改变官员绩效考核方式,引导官员主动重视“绿色GDP”。比如在一些生态敏感地区取消GDP考核,加大空气质量、水环境等环境方面的考核权重,让这些地方官员安心履行自己的环保职责。而对大多数地方官来说,也亟需弱化GDP考核比重,在自然资源和环境责任方面实行离任审计。归根结底,让保护环境工作出色、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同在的地方官获得提拔和重用,更能在行政体系内形成重视环保的用人导向。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终身追责着眼于事后问责,但问责再怎么强力,也主要是一种对后来者的警醒,真正对挽回已经被污染的环境,作用可能并不明显。因此,我们更应强调事前防范与事后追责配套并行。比如在重大项目上马前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对一些敏感项目进行公开透明的听证会、研讨会,听取来自专家学者和民间的声音。

  我们必须认识到,“终身追责”只是保护绿水青山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既希望它能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又不希望看到它四处出击,忙得不可开交,因为这就意味着严重的环境污染业已发生。毕竟,将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消灭在污染真正发生之前,才是最有力最经济的环境保护方式。(张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