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02.03.2016  12:16
   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南昌市麦园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焚烧处理和余热发电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800t/d,发电总容量36MW。本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24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项目服务范围:南昌市中心城区、赣江以西区域内的红谷滩区、新建区、湾里区、经济开发区、桑海开发区、安义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南昌市区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垃圾运输车辆,配套完善的烟气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防治措施等,垃圾集中处理产生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改变选址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厂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运营期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包括焚烧烟气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减温塔+半干法+布袋除尘+GGH(烟气再加热)”工艺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优于国家现有标准后排放;对恶臭污染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恶臭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等各类废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少量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贮坑、渗滤液池和污水收集池等采取严格防渗措施;炉渣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固化处理满足要求后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选址符合《南昌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2-2020)》,符合国家有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各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表明,建设单位在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登陆南昌市政府网站(http://www.nc.gov.cn/)上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16年03月02日起至2016年03月16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16年03月02日起至2016年03月16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单位: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园垃圾处理场

  联 系 人:熊部长                           

  联系电话:18979155965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