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09.01.2016  02:34

2015年12月24日,媒体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目标。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在税收征管领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代税收征管体制要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二是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能作用。《方案》对税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相关要求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从企业的跨区域经营到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为代表的超越行政区划的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都对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划分的税收征管体系提出了挑战。《方案》针对这一问题,在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和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三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如要求办税事项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和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则要求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国家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实势必对促进资源的跨区域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第二,税收征管要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开放发展”作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方案》从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和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四个方面提出了树立大国税务理念、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的要求。此外,在优化税务组织体系部分,提出研究探索对外派驻税务官员,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和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涉税服务等任务。这些措施对于维护我国税收主权,推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走出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三,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和交换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其有效运行依赖参与分工和交易各方恪守诚信。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对建立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并未局限在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适用的不同税收征管规则,同时强调银税互动及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税务机关将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通过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联动管理,对于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发挥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作用。掌握全面、及时和准确的数据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技术基础,而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更被视为国家的基础战略资源。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要求。税务机关的“大数据”建设是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贯彻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优化纳税服务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由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数据覆盖了经济主体的大部分交易,未来随着自然人征管体系的建设,也将进一步覆盖大部分自然人的收支和财产信息,这些近乎全样本的动态微观数据能够及时、全面和深刻地反映经济运行状态,对这些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利用将会使税收大数据在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方面发挥关键性支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