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280万元为中医传承打通“经脉”

08.10.2015  10:13

  从神农尝百草的传说到董奉“杏林春暖”的佳话,从《黄帝内经》的成书到《本草纲目》的传世,中华民族的中医药源远流长,而我国女药学家屠呦呦喜获的诺贝尔医学奖,也是证明中医药成果的最高奖项。日前,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江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央下达我省2015年中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280万元,用于我省中医药传承与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中医药特色技术支持三大方面的11个项目。

  在中医药传承与人才培养方面,省财政对6个项目安排了498万元资金。如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100万元、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175万元、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中医药特色人才培训30万元等。“为了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的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我省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了10名特色人才。”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这10人将给予每人3万元的补助资金。

  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省财政对2个项目安排了3182万元资金。一是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从全省遴选23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考核优秀每个补助16万元、考核合格每个补助1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共计3062万元;二是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我省2个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建设推广示范单位(分别为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中医药研究院),按每个60万元进行补助,共计120万元。

  在中医药特色技术支持方面,省财政对3个项目安排了600万元资金。一是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我省中医药研究院为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省级中心,财政补助100万元;二是中药材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我省中医药大学为国家级中药材炮制技术传承基地,补助资金400万元;三是对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考核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

  省财政厅将统筹安排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