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与结婚六年丈夫离婚 公安:“查无此人”
05.09.2015 23:40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结婚六年的丈夫突然“消失”。准备去离婚,结果被公安告知“查无此人”。女子转而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结婚证。近日,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这一诉求。
结婚数年,“查无此人”
刘欣(人物均为化名)是广州人,1997年6月,她与自称“王伟”的广东籍男子在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向二人颁发了结婚证。
刘欣说,2003年后,王伟突然失去联络。想与王伟离婚的她,去公安机关核查身份信息时,被告知“王伟”的身份信息是虚假的,“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不到此名、此人、此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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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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