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40多年丢结婚证 工作人员:可重新登记结婚

09.12.2013  15:42

  是老来才重新结婚,还是花过万元兼拖着病腿回新疆一趟?这是摆在74岁的蔡伯和老伴面前的难题。

  一家人扎根广州40年,西北大漠只剩两老援疆建设和恋爱成婚的回忆,还有那一纸已遗失的结婚证。近日因银行业务所需,他们到越秀区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明,手持户口本等材料却仍受阻,原因是缺了原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的书面证明。两老不堪长途奔波,有职员好心支招:重新登记结婚。

  “难道老来还要让人笑话是偷鸡摸狗地同居了47年?”儿孙满堂的蔡伯左右为难。

  “要我们重新结婚,那不等于变相说,几十年来我们都是过着偷鸡摸狗的同居生活?”74岁的蔡伯每当提起近日办理结婚证明一事,便一肚子气。

  今年,蔡伯的女儿因急事申请商业贷款,需要寻求财产担保。一家人商量后,决定以蔡伯夫妻俩的单位福利房作为抵押担保,应付一时之需。11月1日,蔡伯跟爱人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工作人员索要两人的结婚证明。原因是,假若贷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将对房子进行拍卖,此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所以贷款前要证明房子是两位申请人的共同财产,可这对结婚近半个世纪的老夫妻却一时间拿不出来。

  事情要追溯回1966年,蔡伯和老伴在新疆和田登记结婚。当时,他们是支援边疆建设青年大军中的一员,在新疆一待就是7个年头,其间,三个孩子相继在当地出生。此后,工作几经变动,那一张不起眼的纸质结婚证早已不知所终。转眼间,夫妻俩在广州已生活几十年,跟儿女在此落地生根,而年青时援建的和田也一别40 多年。

  为了补回那一纸结婚证明,两老于日前去到户籍所在地的越秀区民政局,打算向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没想到却吃了闭门羹。

   结婚证丢了:

   要么去新疆开证明

   要么重新登记结婚

  越秀区民政局向蔡伯表示,补办结婚证必须回到当年的登记所在地,由该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书面证明。这可急坏了两老。蔡伯膝盖有旧患,老来行动不便,莫非真要两人拖着病体,特意往万里之外的新疆走一趟吗?除了旅途的奔波,两张过万元的来回飞机票也让他们踌躇。

  为此,蔡伯特意向居委会和原工作单位咨询,确认可以出具居委会及原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以及两人的档案和户口本等资料——里面有夫妻随迁的资料及夫妻关系的说明,均可作为佐证。“他们说,有些人离异了,但户口没有迁出,难以排除漏洞。”民政局工作人员最后仍以规章制度为严格准则,婉拒了两位老人的诉求。

  “我们当场没了主意,有好心的工作人员实在看不下去,便出了一个无奈之下的方法。”蔡伯表示,一位婚姻登记职员提议,两老不妨重新登记结婚,如此一来,他们不仅能马上领证,而且还能免除无谓的金钱开销和舟车劳顿之苦。

  两老并不“领情”。蔡伯坦言,夫妻俩现已儿孙满堂,早到了含饴弄孙的阶段,而在老一辈人的意识中,婚姻始终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两老不接受未婚同居,也就不愿“自认”老来才正式结婚,“拿着这样一个结婚证去办事,别人怎么想,子孙们又怎么看我们?

   一纸结婚证引发的讨论

   当事人:婚姻状况难道没备案?

  蔡伯表示,自己身边有不少年轻时参与援疆、上山下乡,或者因各种原因迁居他乡的长者,弄丢结婚证的人并不少,“民政部门是否有更人性化的认证流程,或者推出更便民的服务措施呢?

  让蔡伯和家人尤为不解的是,在户口和个人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个人的婚姻状况难道没有官方的备案?民政局又为何不能跟其他部门沟通,甚至直接跟新疆当地的民政部门联系确认呢?

   民政局:须以登记地证明原件为凭

  上周五,记者就蔡伯的个案咨询广州市民政局。该局人员表示,按法律规定,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一份结婚登记记录档案证明,其中,档案证明只能由原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出具。据悉,补办后的结婚证将以补办登记之日作为新的注册时间,不过会注明原结婚证遗失等情况说明。

  至于民政部门之间的婚姻登记系统是否有联网,又能否异地查询相关记录,广州市婚姻登记处人员表示,无论信息有否联网,都不能以网上的下载打印材料为凭据,只能使用原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

  针对蔡伯的两难处境,越秀区民政局提出可委托代办。由当事人请公证机关做一张委托证明,寄到新疆,请当地熟人凭此到民政局查找资料。据介绍,由于两地民政局为平级单位,即使越秀区民政局发文给当地民政部门,也不能保证得到有效回复。

   法律专家:相关法规可更人性化

  “民政局的做法是正确的。”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延宇表示,婚姻是很严肃的事情,而传真、网络等工具本身具有不安全性,通过这些途径来获得证明文件,对工作人员来讲需要冒很大风险。因此,越秀区民政局严格执行制度并无不妥。

  在既定法规的基础上,各地民政局是否可出台便民措施,譬如互相传递证明文件呢?刘延宇表示,如能保证沟通与传递过程符合规范,这样的有益做法值得探索。

  刘延宇说,在现有的制度和条件下,民政局的做法并非“懒政”,但仍有改进空间。他建议,有关法规可以向更加人性化的方向改进,在得到制度保障的情况下,让民政局内部形成良好的沟通环境,减轻市民的负担。(文/记者何道岚、大洋网唐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