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结对子”支持新疆克州法院建设

22.10.2013  10:31



援助克州中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




两地基层法院负责人签订协议缔结友好法院




两地法院座谈共谋发展


  江西法院网讯  近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对口的友好法院——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援助资金10万元,两地基层法院分别在克州各市、县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缔结为友好法院。

  景德镇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中华表示,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克州两级法院干警爱国爱疆、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要认真学习克州两级法院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的优良品质,进一步加强与克州两级法院的友好合作与交流,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实现审判资源优势互补,谋求两地法院共同发展,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共同进步。要进一步落实好第二次全国法院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履行与克州两级法院签订的《友好合作协议》,在人才培训、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克州两级法院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据悉,今年5月景德镇中院已与克州中院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缔结为友好法院。两地两级法院分别在建立领导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司法协作、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的相互支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互访活动机制、加强学术研讨交流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