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统一名称

12.02.2014  11:13

2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今年我省将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按照成熟一个派驻一个的原则,逐步落实向省委党群部门和省直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据了解,我省提出,今年将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聚焦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今年我省还将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同时,我省将完善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规范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保障派驻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此外,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记者陈艳伟)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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