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统计系统多形式有效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25.10.2013  11:45
 

  为提高统计的社会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统计法制意识,打造阳光统计和服务型统计,促使社会公众理解、支持统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宜春市、县统计部门在以往的基础上,加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各项统计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一是多形式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力度。在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以宜春市统计局名义,印发1200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发送到全市法定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出规范统计基础建设要求。通过印发统计从业考试文件和继续教育文件的形式,向市直单位宣传统计法规知识。5月份,万载县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参训,计110多人),市局法规科负责人在该培训班上作法制宣传专题报告,收效良好。通过组织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向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培训、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13年全市共有562人报名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际参考率98.7%,是历史上参考人数最多的一年。宜丰县统计局通过印发《统计法》手册,提高了调查对象履行法定报表的自觉性,促进了贸易报表工作,同时也提高了相关报表的数据质量。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市局根据省局和市普法办要求向县级统计局下文布置“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形成“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自查报告上报省局和市普法办。并于9月上旬迎接了市普法领导小组的检查,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得到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各县市区统计局均按要求向市局提交了“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自查报告。

 

  三是抓好对县级政府的统计巡查。今年6月至7月,市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三批统计巡查工作,对宜丰、铜鼓、靖安、奉新四县的政府统计工作进行巡查。通过巡查的形式,向县政府领导、相关企业、乡镇领导宣传统计法规知识,并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从2011年至2013年,市局已全面完成对所辖10个县市区政府统计工作的统计巡查。

 

  四是组织参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市局将省局相关文件转发县级统计局,并提出落实工作要求。10月10日中国信息报刊登《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题目后,10月中旬,市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加知识竞赛活动,法规科就有关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同时要求今年参加从业考试的市直单位统计人员一并参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是抓住三经普有利时机进行普法宣传。在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试点期间(9月27日至29日),试点街道袁州区湛郎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向市民和普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经济普查条例。在经普准备阶段,各县市区通过普查动员会的形式,向各级各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全市累计达1700多人次。

 

  六、是利用统计信息平台,向各级领导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多年以来,市局坚持在《宜春国民经济动态》月刊上刊登《统计法》条款摘要,向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市直各单位、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县市区统计部门都在各自的统计月刊和统计年鉴上刊发统计法律法规内容摘要,向领导、部门、单位、乡镇宣传统计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