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统计系统学习宣传保密法实施条例活动

14.05.2014  12: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由国务院第646号令公布,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使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能够准确理解、全面贯彻实施保密法,省统计局印发了《江西省统计系统学习宣传保密法实施条例活动方案》,成立了以韩志生副局长为组长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学习宣传保密法实施条例活动。

 

  学习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采取集中学习、播放学习光盘、出学习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务求通过学习实施条例条文,进一步增强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提升统计系统保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