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继父强奸后出走 继父报警寻女败露恶行

04.12.2014  11:13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 近日,平谷区法院判处一宗男子强奸、猥亵继女案。受害人小敏(化名)至今未满14周岁,从10岁起被继父猥亵、强奸。今年5月,因无法忍受继父王某施暴,小敏离家出走。随后,继父报警找回女儿,其掩盖已久的恶行亦随之暴露。最终,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年。

  据了解,2008年,小敏的生父去世,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母亲于2009年改嫁男子王某。

  2011年夏天,王某趁妻子熟睡之际,对继女小敏进行猥亵。时年10岁的小敏奋力反抗并高声喝止。在那之后,王某并未罢手,多次对小敏进行猥亵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有时竟不避妻子。小敏及其母亲多次反抗,却遭到王某殴打。今年5月3日中午,王某试图与小敏发生性关系时,遭到小敏激烈反抗,小敏挣脱后离家出走。女儿迟迟没有回家,王某方寸大乱,担忧邻居及亲属发现异常,于是报警求助。小敏于5月9日被找回。民警很快看出小姑娘神情有异,经耐心询问,小敏最终将继父的丑事和盘托出。5月10日,警方将王某抓获归案。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据小敏介绍,她10岁上小学四年级时第一次遭到继父的猥亵。

  “此后,每当我周末或寒暑假回家,继父就施暴,我每次都反抗,推他或骂他,有时还把我母亲吵醒。母亲因为这事还跟继父吵过架,但都不管用。”小敏回忆称。据记者了解,小敏住校,每周六日回家一次。

  “我恨他,自从他欺负我之后,我就不愿意再和任何人说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愿意自己待着。”小敏这样告诉警方。

  据记者了解,王某今年46岁,无业,此前未有婚史。小敏的母亲为智力、精神二级残疾。

  小敏的初中老师李某回忆称,2014年二三月份,小敏没到学校上课,她给王某打电话,对方也不知道孩子去哪儿了。最终,李某在路上遇到从网吧回家的小敏。在女教师宿舍,小敏说出自己的遭遇。校领导闻讯后又将此事向镇政府反映。

  据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去村里进行了调查,但没有查实,后来我们征得小敏的同意将她安置在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在学校吃住,周末去‘托老所’,周日白天小敏可以外出回家看望母亲,傍晚再返回托老所。但5月3日小敏没回托老所,直到5月9日晚上我们才找到她。在我们和派出所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小敏才向我们说了她离家出走的原因,就是她继父总是强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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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复课成绩优秀

  据承办检察官透露,案发后,小敏与母亲生活在了一起,村委会出资帮小敏与母亲盖了新房,并为小敏的母亲办理了残疾人证以及低保,小敏和母亲每个月可以领到1000余元。案发后,检察院还为小敏申请了免费的心理咨询老师,目前,小敏已经接受了4次心理咨询。另据记者了解,小敏已回原校复课,她的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