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维修资金交存比例为建安成本的5%~8%
01.08.2015 11:57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起草了《江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文件现正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维修资金交存比例是建安成本的5~8%,公房按房改成本价的2%征收维修资金。
交存比例为建安成本5%~8%
买过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多数商品房的住房维修资金按照商品房总价的1%收取。而新出台的规定中却指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那么,该交的维修资金比以前多还是少呢?江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建安成本一直缺乏权威数据,所以我省之前一直按照总房价的1%来收取。经过测算,其实这两种方式核算出来的数据差不多。
另外,业主在出售公房时,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规定》中还称,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应急维修无须2/3业主签字
针对业主反映的维修资金使用难题,《规定》中增加了应急使用的办法。
其中称: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二次供水、排水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消防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如严重沉降、倾斜、开裂)等可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可以不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分之二指占建筑面积及总人数2/3),使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内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不过,前提条件是须具有资质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或整改书等文件,并得到当地房管部门的认可。(记者刘定乐)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01.08.20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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