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园区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思考

08.11.2013  18:34

  随着吉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和进步,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吉安县总工会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

一、吉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妇女儿童维权的基本状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县总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和园区企业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吉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企业女职工占86%。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广大女职工的政治地位、家庭地位、经济地位有了明显提高,男女平等的社会文明新风尚已经逐步形成。首先,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总体水平有明显提高。其次,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公司的承认,可以说顶起了园区经济发展的大半边天。第三,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提高,受到了家庭成员的尊敬。第四,她们应享有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保护。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封建残余男尊女卑的影响,由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家庭暴力依然存在,一些妇女特别是只生女孩的女职工受害至深。实践中的家庭暴力事件有的由于大男子主义引发,有的由于怀疑女方有第三者引发,有的对女方限制人身自由,女方不服引发等,总的来说受害者都是女性。究其根源:一方面是封建残余如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妇女的软弱,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由于经济结构的变化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化,导致大批女工下岗。下岗后年龄又偏大的女职工大都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再就业也是收入偏低,因此在家中失去了原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有的经常遭到丈夫的虐待。特别是当女方患病后,男方更是弃而不管,不给医治,致使女方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三是当婚姻出现危机、导致离婚后,受害的又是妇女儿童。这是要是留守妇女,或者夫妻双方不在同省、市就业的较多。离婚后,大人得到了解脱,但孩子受到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

二、吉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对策

女职工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园区企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强对女职工的维权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城市文明建设,维护家庭和睦、园区企业职工稳定的需要。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权益。司法保护和法律帮助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妇女儿童维权保护中心要进园区、入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  在这方面,司法机关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牢固树立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和“儿童优先”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从教育培训、法律咨询、援助发展、司法保护等环节为其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派出所应及时出警制止,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拐卖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探索建立打拐日常工作机制。针对典型案件,如虐待老人、残害妇女儿童、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案件公开进行审理,新闻媒体应积极配合,使那些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惩,其他人员受到教育,形成人人都关心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园区企业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妇女儿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这是女职工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有力措施。一方面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妇女进行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通过普法学习教育,使广大妇女同志努力做到知法、懂法、用法,自觉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建立妇女维权队伍,为广大女职工提供直接的法律援助。县级工会组织要培训锻炼一支既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又有专门法律知识,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是齐抓共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会、妇联责无旁贷,但光靠这些群众团体组织远远不够,首先要有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公安、司法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还要依靠广大女职工的自身努力。只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积极行动,齐抓共管,才能进一步将园区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