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全省农机化管理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5﹞30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各有关单位:
近两年来,我省农机管理系统人员变动较大,为便于开展工作,加强联系,加快信息传递,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编制2015年《江西省农机化管理系统通讯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录收录范围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江西农业大学工学院、《南方农机》杂志社等相关单位。
二、通讯录上报内容、时间及方式
上报通讯录,要求报单位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值班传真以及电子邮箱,并按编制序列填报在编、在职人员所需内容。其中,设区市农机局(站)通讯录上报各科室人员,县(市、区)农机局(站)通讯录上报主管单位分管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办公室主任。人员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详见附表。
请各单位按附表要求,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各县(市、区)农机局(站)上报到设区市农机局(站),再由设区市农机局(站)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至省农机局办公室。所报内容如有变化,请及时上报更改。
联系人:胡晨怡,联系电话:0791-8621319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农机化管理系统通讯表格.xls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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