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即可贷款

13.08.2015  19:32

  本报讯 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帮助更多的职工改善居住条件,解决职工住房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调整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缴存职工顺畅、便捷、高效使用住房公积金。

  近两年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放宽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条件,贷款额度从30万提高到50万、按年提取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扩展到按年提取公积金还商业住房贷款、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人个贷款、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降低首付比例等等。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开通了短信提醒服务,实现职工个人公积金汇缴、提取、贷款等账户资金异动实时告知服务。除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到管理部外,贷款申请审批时限从原有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积极的支持。

  (刘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