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友质疑“不结扎不给上户口”:压力大不会再生了

21.03.201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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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杨伊)昨日,江西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鹿心社的10条留言作出答复。其中,一位网友发帖质疑“没有结扎证不能给小孩上户口”一事。网友称,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有准生证和出生证,属于政策内没超生,但因为没有结扎证,第二个小孩子无法上户口。他认为现在科技发达,节育的方法很多,自己会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再说现在生活压力这么大,有两个小孩也不想再生了。

对此,赣州市政府回应表示,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已生育两胎的,提倡选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原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在应用中作出了具体解释:“已生育二胎的,应首选输卵(精)管结扎”。网友夫妇生育了二胎,应首选采取结扎措施,如网友妻子身体不适宜结扎,可采取上环或者其他节育措施。日前,瑞金市相关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下一步,瑞金市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网友夫妇返乡后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帮助联系网友小孩上户口事宜。

【网民留言】

我是瑞金市本地人 有两个小孩子,两个都有准生证和出生证,属于政策内没超生,因为没有结扎证,第二个小孩子无法上户口。我们这的政府工作人员说要结扎了才准入户口,“没有结扎证不能给小孩上户口”合法吗?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二胎的妇女提倡采用结扎的节育措施,但并未强制妇女必须结扎。现在科技发达,节育的方法很多,我们会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再说现在生活压力这么大有二个小孩也不想再生了。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请求帮助解决孩子上户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已生育两胎的,提倡选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原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在应用中作出了具体解释:“已生育二胎的,应首选输卵(精)管结扎”。你夫妇生育了二胎,应首选采取结扎措施,如你妻子身体不适宜结扎,可采取上环或者其他节育措施。日前,瑞金市相关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下一步,瑞金市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你夫妇返乡后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帮助联系你小孩上户口事宜。

【网民留言】

鹿省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关於进一步完善乡医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文件,已发几个月了,可我省仍无反应,特来言請在百忙中,指示省相关部门一一应为乡村医生迠办养老保险.我省抚州,新佘两市都已给乡医帮办参加了企业职工奍老保险一一这昃稳固乡医队伍,确保网厎朩破的举措.而对60以上老年乡医,也可参企退职工,城市无职退老人一一交纳[一定比例]现金,一次性购买奍老退休金的办法施行.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确保后继有人,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3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待遇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国卫基层发〔2013〕14号)文件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非常重视,积极开展调研,沟通协调财政、发改、人保等部门,配合省医改办起草下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20号),在实施意见中就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有所突破。《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我省继续实行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养老保障水平相衔接。规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注册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乡村医生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乡村医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我省新余市现已出台了乡村医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缴费财政给予补助。目前,我省正在督促各地政府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

【网民留言】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重点惠民项目。黎川县下马路棚户区改造,前期县委、县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二年多过去了,因几户钉子户,致使工程迟迟不能开工,而几百户拆迁户长期在外租房住,反而带来许多不便。希望政府考虑广大人民利益,依规依法拔除钉子户。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黎川县下马路棚户区改造,因几户钉子户致使工程迟迟不能开工,给几百户长期在外租房住的拆迁户带来诸多不便,希望政府依法依规尽快完成拆迁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黎川县下马路棚户区房屋大多是上世纪50年代建筑,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黎川县委、县政府经过前期论证、调研,于2011年启动了下马路棚户区改造工程。该改造项目共涉及到个人被征收户242户、单位3个,总征收面积为41246平方米。经前期努力,下马路棚户区大部分居民响应政府号召,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到目前为止,个人被征收户己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19户,完成征收面积35246平方米,尚未签订的23户因所提出补偿要求过高而暂无法签订拆迁合同。为积极稳妥做好下马路棚户区改造工作,黎川县房管局组成6个工作小组,上门与未签户见面做工作,现大多数未签户逐步理解与支持国家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为确保已征收拆迁户能够早日住进新房,黎川县房管局已完成规划方案文本设计,并同南昌大学建筑设计院签订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2014年2月份设计完成后,将于3月份陆续开工建设。黎川县将本着未签户一签合同立即拆迁,具备开工条件的房子坚决开工建设的思路,使下马路棚改区新房能够早日建成,拆迁户能早日住上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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